
重庆风险代理律师
pdb.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景小亚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的证据及其证明内容说明
2007-11-25 19:09:16 来源:
景小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的证据及其证明内容说明
第1组证据,丰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制作的丰公交事认字[2007]0034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一组证据主要证实了:
1)2005年5月5日原告乘坐被告冉瑞才的摩托车在丰(都)石(柱)公路兴义镇佛建农场外叉路口因为交通事故受伤。
2)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是“T”型交叉路口。
3)交通事故发生时被告冉瑞才是驾摩托车从支路快速转弯进入主公路的。
4)交通事故发生时被告代友权是驾驶货长安车在主公路上超车行驶。
5)被告代友权的货长安车已投保了三者责任险。
第2组证据,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的照片。
这一组证据主要证实了:
1)出事地点视野宽阔,被告冉瑞才在100米之内就能看见主公路被告代友权的车行驶。
2)车辆相撞地点与原告落地受伤的地点至少相隔5米。
3)被告冉瑞才驾的摩托车是从支路快速转弯进入主公路的。
第3组证据,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北碚营销服务部的赔案回执、机动车辆保险单、机动车辆保险批单,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档案证明。
这一组证据主要证实了: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北碚营销服务部属于分公司类型,且为被告代友权的渝G26556号普通长安货车承保了20万元的三者责任险。
第四组证据,丰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法医鉴定的伤残等评定书。
这一组证据主要证实了:
1)景小亚的伤残程度属于八级;
2)景小亚的第二次手术费用为12000元;
3)景小亚伤后误工日期为270天,出院后仍需一人护理3个月。
第五组证据,丰都县人民医院病历、重庆西南医院病历、丰都县人民医院专院证明、重庆西南医院的诊断证明。
这一组证据主要证实了:
1)原告在丰都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了8天,后转入重庆西南医院住院治疗了72天;
2)原告全身多处骨折、肺脾挫伤等伤情非常严重。
第六组证据,丰都县人民医院、重庆西南医院医药发票收据、交通发票、伤残等级鉴定发票收据、查询档案费用和用药结帐清单。
这一组证据主要证实了:
1)原告共计花去医药费134112.89元,其中在丰都县人民医院花去21227.40元,重庆西南医院花去112885.49元。
2)原告的丈夫来往于西南医院、丰都、南坪的交通费和查档费1066元。
3)鉴定费1300元。
第七组证据,原告景小亚及其孩子的户口页、村委会证明、居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营业执照、老板陈军的证实材料和居住证。
这一组证据主要证实了:
1)原告景小亚现年22岁,小孩谭富誉现年2岁。
2)原告与其丈夫谭华祥在城市居住生活,且以理发为职业。
- 大家都在看

丰都县北斗星晨业主QQ群237372546 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有什么利益受到损害的,有什么事情需要业主帮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